B12共产党员2023年度党费交纳基数申报 进行中
2023-02-01 13:27

各位党员同志: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要求,党员应交党费,于年初进行核定,核定后年内一般不变,按月足额交纳。

按照属地化后的上级党委要求,2023年起,在“两江新区智慧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党费交纳,因平台设置原因,需将每月应交党费基数上报,平台根据基数自行按比例计算党费数额。


现请各位新入职党员完成每月党费交纳基数核定工作。请各位党员遵守薪资保密制度,本人党费交纳基数由本人按照参考计算方法核定,并点击立即报名,填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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