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作品征集
2020-07-15 10:54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民法典、公共卫生法治宣传,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法治文化建设的积极性,让法治宣传贴近群众生活、贴近基层实际,市普法办决定在全市开展法治题材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着力打造一批有较大影响,集思想性、艺术性和趣味性为一体,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

一、作品主题及内容

(一)推荐作品主题要围绕民法典(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公共卫生领域(传染病防治、爱国卫生运动、健康生活知识、野生动物保护)等与人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作品应围绕法治理念传播、法治素养养成、法治行为规范、法律知识阐释等内容进行创作,内容应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原创作品。通过深入人心的法治文化作品,让广大群众在喜闻乐见中感受法治文化的熏陶,在全社会营造尊崇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的法治氛围。

二、作品形式及用途

法治宣传标语、海报:标语内容应文字简洁、通俗易懂,海报内容应以漫画、卡通为主要形式,拟投放在村(居)委会、居民小区、居民户、院坝、车站码头、公园、广场、服务大厅等地。

法治动漫、微视频、抖音短视频:题材新颖、内容突出、富有创意、生动活泼,拟投放在各交通枢纽、商圈广场、公共交通工具、移动电视等地。

法治歌曲、曲艺:围绕主题、贴近生活、寓意深刻、词句精炼、生动形象、易学易记、易于传唱,拟利用“村村通广播”、校园广播、广播电台、社区小喇叭、流动宣传车等平台进行播放。

法治故事、广播剧:注重以案释法、阐释法律知识、语言规范、通俗易懂、感染力强,拟利用“村村通广播”、广播电台、社区小喇叭、流动宣传车等平台进行播放。

三、作品格式及要求

(一)征集作品应在准确把握政治性的基础上,具有较强的艺术性和观赏性,以正面宣传为主,着力弘扬法治精神,力求思想性、教育性、艺术性相统一;注重细节,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故事反映大时代,切忌空谈;注重法治元素,切忌作品内容与规定的法律法规无关。

(二)参评作品应是在征集评选时间内完成的作品,已参加过征集、展播的作品不得参评。作品要结构完整,逻辑清晰,每个作品需附150字以内的简介。

(三)法治文化作品应体现群众需求和地方特色;视频类作品,格式为Mp4视频文件,分辨率最低要求为1280*720,微视频时长不超过10分钟,广播剧时长不超过8分钟,公益广告时长不超过1分钟,抖音短视频时长不超过30秒,法治宣传标语、海报(漫画、卡通)、歌曲、曲艺、故事、广播剧必须为原创,所有作品统一报送邮箱:cqpf124@163.com

(四)各参评作品须拥有完全知识产权,不得抄袭。作品中引用的法律法规要准确规范,避免使用模糊语言或不规范图像。市普法办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市普法办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

(五)作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市普法办以公益宣传为目的,自身或授权给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卫星电视、移动电视、网络电视、互联网、手机以及平面媒体等。作者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

四、作品征集时间安排

活动从20206月下旬开始,分成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0620日—720日为法治宣传标语报送时间。

第二阶段:202081日—87日为其余作品报送阶段。

第三阶段:202088日—831日为市普法办复评和定评阶段。

五、奖项设置

市普法办将邀请法律实务部门、宣传部门有关同志和专家学者从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阐释、法治理念传播、普法效果、艺术表现力和传播力等方面,对入围作品进行评审选优。

作品设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颁发奖金和证书,特等奖奖金10000元—20000元、一至三等奖奖金2000元—5000元、可评优秀奖若干奖金500元,对优秀的法治文化作品进行展览展播。

作品提交:zhaoqian-ctcq@BOE.com.cn欢迎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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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活动时间
2020-07-15 10:42~2020-07-20 10:53